終於有解的公益網站贊助方案
作者:Roach 日期:2007-11-18 22:43
從來到智邦生活館開始,我們就在想說,可以用公司的資源協助一些NPO或有理想的社區產業嗎?以我們能掌握的資源,提供免費的網站空間,當然是最直接、也能做得最好的事情。對公益、社運團體來說,可以節省經費。但對提供資源的公司來說,並不會增加太多成本。但這說來簡單,如何制訂贊助的標準卻是一大問題。總不可能毫無限制,全台灣的NPO若都把網站免費放在我們的機房,實在也沒這本領承受。但,如果要訂定標準,標準何在?誰來審核?如何服眾?我們認識的NPO就那麼幾個,要面對全台灣的NPO,就算我們制訂了標準,也沒有能力審核。
又是身為台灣人的悲哀?一個Google廣告聯盟的問題
作者:Roach 日期:2007-08-09 17:40
部落客賺錢,請小心公關公司
作者:Roach 日期:2007-06-17 17:37
最近「知名部落客」艾瑪在推薦書時連上博客來的成交系統,小小賺了兩千多元,在網路上引起許多討論 ,負面與批評的聲浪不小。但我認為,討論這微薄的4%佣金有些失焦。國外有些網路書評家就是靠這樣的分紅來協助維持生計,這是合理的收入。當前更重要的問題是,當一級品牌廣告客戶把行銷預算灑向知名部落客時,部落客該如何因應?
我不贊成用太嚴苛的標準,去批評因為寫作得到好康的部落客。許多勤於寫作的部落客,不管有意無意,都有自我行銷的成分。因為寫部落格,有些人在社交上大有斬獲,有些人找到更好的工作,有些人社會地位提高,有些人得到在主流媒體寫稿、在大場合演講、或為大公司主管上課的機會。為了廠商提供的好康而寫作,不過是另一類型的自利行為罷了,比起其他部落客的自我行銷,我覺得並不值得特別拿出來批判。
讓你家就是我家的定位廣告
作者:Roach 日期:2007-05-13 19:16
服務世人,Google發錢
作者:Roach 日期:2007-03-29 17:05
也來個青年泡沫紅茶創意大賽吧
作者:Roach 日期:2007-03-05 13:47
還好有Yahoo制衡Google
作者:Roach 日期:2007-02-27 22:59
Google 到底有多恐怖?
作者:Roach 日期:2007-02-27 22:58
詹宏志:少爺的時代
作者:Roach 日期:2007-02-27 22:55
誰害無名小站只值八億?
作者:Roach 日期:2007-02-27 22:53
讓我頭痛的「網路一百強」
作者:Roach 日期:2000-04-17 01:05
於是強森等五人開會討論了很久,幾個小時後,終於有了結果。愛說話的巴克利上台對滿場的記者說:「經過我們幾位最具代表性的籃球明星決議,第五名是皮朋,第四名是賈霸,第三名是博德,第二名是強森。」然後巴克利吞吞口水說:「第一名,當然是:永遠的飛人喬丹!」
滿場的記者熱烈拍手。有些記者不禁疑惑:為什麼主辦單位跟評審同時也是得獎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