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落客賺錢,請小心公關公司

最近「知名部落客」艾瑪在推薦書時連上博客來的成交系統,小小賺了兩千多元,在網路上引起許多討論 ,負面與批評的聲浪不小。但我認為,討論這微薄的4%佣金有些失焦。國外有些網路書評家就是靠這樣的分紅來協助維持生計,這是合理的收入。當前更重要的問題是,當一級品牌廣告客戶把行銷預算灑向知名部落客時,部落客該如何因應?

我不贊成用太嚴苛的標準,去批評因為寫作得到好康的部落客。許多勤於寫作的部落客,不管有意無意,都有自我行銷的成分。因為寫部落格,有些人在社交上大有斬獲,有些人找到更好的工作,有些人社會地位提高,有些人得到在主流媒體寫稿、在大場合演講、或為大公司主管上課的機會。為了廠商提供的好康而寫作,不過是另一類型的自利行為罷了,比起其他部落客的自我行銷,我覺得並不值得特別拿出來批判。

不過,因為寫文章而得到廠商的好康,應該要自我揭露。自我揭露其實更能得到讀者信任。我想這是公開寫作的基本原則。

隨著公關公司對部落格行銷越來越瞭解,知名部落客得到的好康也就越來越多,免費住宿、免費旅遊、免費相機、免費手機、可能比文學獎作家還高的稿費(應該說是廣告費吧),像大雪一樣撲天蓋地而來,讓一些知名部落客都快要吃不消了。我想重點還是:有沒有揭露?李怡志曾問 ,那些為了寫測試報告而拿到昂貴3C機器的人,報告寫完後,高價的機器還了沒?不過,我覺得部落客不還也沒關係,品牌公司這麼有錢,「多取之不為虐」,但必須誠實揭露。拿了一台高階相機,拿了一台PDA手機,總得誠實告訴讀者。如果拿了好處不說,總有一天會被讀者發現。

有些部落客或許覺得,反正讀者也不太清楚,這些說大不大的好處,拿了也沒關係。問題是,你拿了什麼,廣告主知道,行銷公關的公司知道,所有經手的人都知道。如果你誠實告訴讀者了,可能還會值得一些敬意。如果你默不吭聲,這些知情的人,會用什麼心態看你呢?

也許你的讀者不見得在乎。也許你的讀者只有一些人在意,跑掉一些還有許多。但從此,你會被定位成一位可以出價的人。廣告主知道、行銷公關人員知道、很多人知道你的價碼。話總會傳出去的。媒體會開始有戒心,因為越報導你,就會讓你的暗盤更好。一些注重清譽的獎項或媒體專欄,原本考慮找你的,現在可能不找了。一些只有少少出席費但有影響力的機會,會漸漸離你而去,別人會擔心你跟廠商之間的關係,是否會影響你的判斷。

一級品牌客戶的預算已經開始下在知名部落客身上。這些利益誘人,不外乎高價稿費、高價禮品、高價行程,丟個幾十萬對這些知名品牌根本不算一回事。不過,你真能信賴這些行銷公關公司的人嗎?或許他們有一天也寫個部落格把你拿過的好處說出來。知道內情的人不會是一個兩個,而是一大串。

我想,重點還是在揭露。拿到什麼好處,受到什麼禮遇,應該要告訴讀者。如果你拿到的好處,是你不好意思告訴讀者的,那就不要拿。知道內情的人很多,如果你不告訴讀者,總有一天會有人代替你說。

其實知名部落客光是adsense廣告、bloggerAD廣告、SEO廣告,就可以賺到很可觀的收入。這些廣告只要不會直接影響到寫作內容,我覺得都是正面的、值得鼓勵的,可以讓更多人長期投入網路書寫。寫部落格能賺的錢又有多少呢?大家應該去批判的,是那些利用特權賺錢或不繳稅的人。至於公關公司的來信,建議各位知名部落客小心謹慎些。從電子報時代到現在,有太多一夕爆紅的網路寫手,但能長期維持熱潮的有限。知名品牌能給你的只是一時的利益,除非你真的是負載累累、卡債纏身、家有妻小要顧,有些邀約,還是多考慮一下吧。

附註:有些評論者在談部落客的寫作倫理。我要提醒的是:除了「誠實」這個普世原則外,沒有哪位評論者或研究者,可以像個天上的指導者一樣,告訴我們在部落格上什麼是對的、什麼是錯的。大流量部落格的影響力或許不輸地方小報的次要版面,但中小型的部落格不過像個社區布告欄或社團通訊。更多的部落格每天流量不到50,是名符其實的親友日記簿。

只有部落客本人,可以決定他要塑造怎麼樣的部落格。不同型態的部落格沒必要一起遵守一套旁人制訂的倫理聖經。縱使是配合公關公司寫稿的部落客,我也不會說你是「錯的」,只會說「你要小心」。廣告也是有價值的資訊,廣告化的資訊對我可能也是有用的,只是我會希望你要讓我知道這篇文章,跟你平常寫的其他文章有什麼不一樣。

李怡志精彩回應文:Blogger 收到不請自來的公關行銷禮物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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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 艾瑪 自我行銷 部落格 網路寫作 李怡志
評論: 23 | 引用: 0 | 閱讀: 11852
 收入網摘
emily [ 2007-06-17 20:42 | 回覆 | 編輯 刪除 ]
忍不住浮出水面留言,這篇真的寫的很棒:)
我覺得也可以說因為樹大招風吧!

不過我贊成,至少要誠實說出來
知名部落格的格主多少都應該要懂得感謝支持他們的讀者
「所謂吃果子敗樹頭」啊!
PipperL [ 2007-06-17 21:59 網址 | 回覆 | 編輯 刪除 ]
的確,如同roach 所言,把自己所受到的利益在寫文章時揭露是必要的。

我好奇的是,如果是職業的部落客、或是本身就是行業的一部份,要如果區分/揭露「好處」到什麼程度? 應該只把關係點出來嗎? (例如,我是XX的一份子) 還是要詳細到「老闆派我進行推動XX專案,所以我寫了這篇文章」

我還有一個問題,就是我不懂文中所提到的「寫作倫理」或是「新聞倫理」指的是什麼東西或是哪一個事件,有什麼連結或是資料可以參考一下的嗎?
Roach [ 回覆於2007-06-17 23:10 | 編輯 刪除 ]
pipperl

「部落客」是個異質性很強的統稱名詞(跟「精神病人」的異質性差不多吧),我覺得我們沒有辦法去討論一套放諸全台灣部落客都應遵守的原則。這篇文章我切割了「收到公關行銷公司大禮」的「知名部落客」這範圍,目前適用這範圍的部落客應該不超過 36 人吧?我覺得一塊一塊切,才有辦法討論。
Fred [ 2007-06-18 04:16 網址 | 回覆 | 編輯 刪除 ]
我想「把傳統主流媒體的新聞倫理拿來衡量部落客,更是荒謬。」這句話有商榷的必要。:-)

「傳統主流媒體的新聞倫理」這個詞包含的東西太多了,不能因為它是「傳統」就斷定不能用在部落客的身上;隨便舉幾個例子:不該抄襲、(在被約稿時,尤其是領酬勞時)不能一稿兩投、不該撰寫明知不實的內容等等。

或許blog上不像傳統媒體一般有明顯的組織、罰則、或是管理機制,或許沒有誰能評判誰寫得如何,但是就「寫作的人」的角度、或是別幫自己惹麻煩的角度而言,至少有一部份的倫理還是值得保留的。
Roach [ 回覆於2007-06-18 07:40 | 編輯 刪除 ]
Fred

看到這句話,你想到的跟我想到的完全不同,可見這句話寫的不好,所以先刪除了(忘記會出現刪除線的 html 語法了......)。再來想比較精確的表達方法。
reader [ 2007-06-18 10:54 | 回覆 | 編輯 刪除 ]
『討論這微薄的4%佣金有些失焦』,我想大家才不管她是賺10%還是4%,這次事件之所以掀起軒然大波,是在「揭露」的關鍵上,有人說她是樹大招風,我不認為,差別在於其他大樹比較愛惜羽毛。
Roach [ 回覆於2007-06-18 11:10 | 編輯 刪除 ]
有件事情我不太清楚:如果 Mr6 不寫,沒有辦法從其他公開管道,發現艾瑪有加入博客來分紅計畫嗎?比如說,從艾瑪提供的網址,能夠知道她已經加入分紅計畫嗎?
小美 [ 2007-06-18 12:21 網址 | 回覆 | 編輯 刪除 ]
分析地很好 觀點也很認同
誠實 是做任何事的上策!
大認同
reader [ 2007-06-18 13:02 | 回覆 | 編輯 刪除 ]
『有件事情我不太清楚:如果 Mr6 不寫,沒有辦法從其他公開管道,發現艾瑪有加入博客來分紅計畫嗎?比如說,從艾瑪提供的網址,能夠知道她已經加入分紅計畫嗎?』


我從其他裝博客來AP的網站上點進去購物,是完全看不出購物過程和平常有何差異,但是我為什麼特地從那個網站點進去,因為那個站長值得讀者鼓勵,他還沒有裝AP以前,我和很多讀者就曾經買過不少他推薦的東西。我不知道艾瑪那邊是怎樣的情況。
reader [ 2007-06-18 13:07 | 回覆 | 編輯 刪除 ]
忘了說,而且他裝AP以前還事先寫文章昭告大家,他會因此獲得微薄的2%分享金,也在頁首講得非常清楚,還會在邊欄列出本月推薦成績最佳的書,謝謝大家,讀者也大多樂觀其成。我想他做得非常漂亮。
Roach [ 回覆於2007-06-18 15:03 | 編輯 刪除 ]
1. 我看網友對艾瑪賣書事件的評論,並沒有看到有很多網友追究艾瑪有沒有揭露。感覺上,有些網友的反彈,其實是因為其他因素,而不是因為艾瑪沒有揭露。不曉得這個觀察是否正確?

2. 由於艾瑪經濟狀況很好,我們可以相信艾瑪不可能為了這些錢去設一個局賺錢。但應可推論,如果她事先有揭露分紅制度,則爭議會變小。
Roach [ 2007-06-18 22:23 | 回覆 | 編輯 刪除 ]
(留在 pipperl 那邊的留言。不過,不知道是何方神聖的傑作,我用網路上慣用的 ID 在 WordPress blog 發表評論,全部都會被丟進垃圾桶,所以在這邊也留一份)

如果講得直接一點(不過有點離題,好像在借題發揮),台灣網路知青們對這一波網路新工作型態,表現出太多的嘲諷、敵視、輕蔑(散見各文章與評論中,難以一一列舉)。

再怎麼說,這一波新工作得到好處是 freelancer 、小網站站長居多,可能也包括一些可發展專題部落格的「達人」。讓這些人藉由部落格經濟冒出來,總比只有現在台灣那些偏頗到不行的大眾媒體好。

潔癖,以及唯有讀書高,士農工商照排行的傳統,在現在的部落圈裡,也還是如此。

不過,未來的部落格世界,注定會是像楊宗緯這樣由主流媒體狂攻而來的人,以百倍於現在所謂知名部落客的流量,吃下絕大多數的資源。

到時候,大家就會覺得,現在汲汲營營於 google adsense 收入的人,真是可愛。
P. (為什麼暱稱不能叫做P.) [ 2007-06-19 07:06 網址 | 回覆 | 編輯 刪除 ]
目前許多的相關討論都針對部落客應該怎麼做。
但我覺得更重要的是一般讀者「閱讀」的能力吧!
這應該是現代社會基本的能力了,
就像我們看電視廣告,廣告商可不用告訴你:這是廣告。
更不用提各種還不為大眾所知的廣告宣傳行銷方式。
公關公司廣告公司學界業界可是每天戰戰兢兢的研發各式各樣置入性行銷,消費者等待各種的自我約束,不如培養自己的判斷能力吧!
晴姐 [ 2007-06-19 08:00 網址 | 回覆 | 編輯 刪除 ]
嗯......
我也覺得這篇文章寫得好

我個人是贊同更多商業機制被導入部落格的

寫部落格雖是分享
但是寫過的人都知道
寫部落格是要花時間和腦力的
說真的
別人其實沒有必要免費告訴我們這麼多的
......

能夠靠寫部落格賺錢的人
是少之又少
但是有些商業機制導入
讓大家都在\"希望\"的胡蘿ㄅㄛ引導下
養成每日書寫有毅力的習慣
也很不錯阿^^

其實不只是在部落格圈
不管是在任何領域
只要成為\"名人\"
困擾自然都會不請自來

楊宗緯如果不是名人,誰對他到底是幾歲有興趣?
苦苓,林清玄如果不是名人,誰對他們到底有沒有外遇有興趣
.......

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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